12月3日,高三年级借助升旗仪式的时机,举行了2018年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政教处主任助理朱振宇老师主持活动,并向高三年级同学普及了宪法和宪法日的有关知识。
12月3日,高三年级借助升旗仪式的时机,举行了2018年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政教处主任助理朱振宇老师主持活动,并向高三年级同学普及了宪法和宪法日的有关知识。